1、青岛外商投资类企业如何办理注销登记,需要提交什么材料?


青岛外资投资类企业注销分为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,也就是说简易注销也同样适用于简易注销


情况1:外资公司简易注销:


外商投资企业决定解散,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,可以通过青岛市企业开办一体化平台“企业法人”中的“主体注销”模块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信息,公告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20日。


青岛外资公司简易注销登记提交材料:


(1)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

(2)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


(3)《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。


参考链接:青岛公司简易注销全流程在线操作指南(http://www.qdshuiwu.com/news/826.html)


情况2:青岛外资公司一般注销:


(1)公司因解散、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,应当依法进行清算,并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。


(2)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,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,并于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(也可在报纸上发布公告),公告期为45个自然日(青岛公司注销公示如何在线发布)。


注意:如果要注销的外资公司有分支机构的,还应先行办理分支机构的注销手续。


青岛外资公司一般注销登记提交材料:


情况1:公司类外商投资企业注销需要提交


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、


公司依照《公司法》做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、


清算报告、


清税证明材料


报纸样张(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,需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)


批准文件复印件(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)


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

情况2: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准备提交


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


合伙企业依照《合伙企业法》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


清算报告


清税证明材料(经登记机关在线核查已办结清税手续的,无需提交纸质清税文书)


报纸样张(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,需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)


批准文件复印件(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)


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

2、青岛外资企业注销是否适用简易注销?


青岛外资公司简易注销适用对象:


1)外商投资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(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)。


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,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、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费用、法定补偿金、应缴纳税款(滞纳金、罚款)等债权债务。


2)外商投资企业存在“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”、“存在股权(投资权益)被冻结、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”、“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”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,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,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。对于承诺书文字、形式填写不规范的,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,无需重新公示。


2)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,未办理过涉税事宜,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(含代开发票)、无欠税(滞纳金)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,免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,外商投资企业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。


青岛外商投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:


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;


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;


存在股权(投资权益)被冻结、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;


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、司法协助、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;


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;


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;


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;



3、青岛外资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如何申请注销?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、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,公司清算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。应当到企业所属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。外商投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申请注销应提交材料包括:


公司类企业提交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、公司依照《公司法》做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、清算报告、清税证明材料(经登记机关在线核查已办结清税手续的,无需提交纸质清税文书)、报纸样张(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,需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)、批准文件复印件(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)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

合伙企业提交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、合伙企业依照《合伙企业法》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、清算报告、清税证明材料(经登记机关在线核查已办结清税手续的,无需提交纸质清税文书)、报纸样张(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,需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)、批准文件复印件(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)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

4、青岛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是否需要做清算组备案?(市市场监管局)


需要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,由申请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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